研发中心政策!江苏省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申报奖励和条件

2023/2/10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江苏省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申报奖励和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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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归口部门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归口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归口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归口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政策支持

以无锡市为例:

锡山区: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新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惠山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万元奖励。

锡山区: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江阴: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江苏省级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自获批后三年内,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增长部分的10%,累计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03申报条件

(一)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建设主体: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新认定的市级中心不予申报;

2.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6.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7.申报企业需提供2021年“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1107-2表)或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GQ004GQ005)。

(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工程中心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研发能力:主持(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能为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

4.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鼓励以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工程中心,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工程中心或依托单位;

5.场地设备: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企业资质: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2.营业收入及研发投入: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 亿元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800 万元;

3.设备: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800 万元;

4.人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50 人;

5.企业创新性: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