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8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度新都区做大做强轨道交通制造服务业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时间,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654183637(微信同号)
2023年度新都区做大做强轨道交通制造服务业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第一条轨道交通大企业培养项目
1.营业收入上阶梯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1.1申报条件
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年度内依法经营且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企业。申报时间前一年度营业收入突破相应梯度,同一梯度单户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1.2申报材料
(1)《新都轨道交通大企业培养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区统计局出具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亿元的证明。(由经信局委托统计局审核出具)
(4)企业突破当年的税收完税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
(5)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6)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营业收入、利润);
(7)诚信申报承诺书。
2上规入库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1申报条件
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年度内依法经营且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企业。申报时间前一年度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
2.2申报材料
(1)《新都轨道交通大企业培养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经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
(5)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6)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及纳税情况表;
(7)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8)诚信申报承诺书;
(9)企业近期照片4张(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照片,A4纸打印);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二条鼓励龙头企业发展项目
1.支持标准
对轨道交通企业获得城际动车组制造许可证、动车组五级修许可证的,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对轨道交通企业获得动车组四级修许可证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获得城际动车组整车制造许可、动车组整车五级修、四级修许可的轨道交通企业。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鼓励龙头企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内获取城际动车组制造许可、动车组五级修、四级修许可相关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及纳税情况表;
(5)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6)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三条鼓励引进重大建设项目
1.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轨道交通产业项目,如开工后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2.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从区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且开工后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产业项目。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需在我区。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6)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7)产业功能区(园区)出具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证明;
(8)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及纳税情况表;
(9)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四条鼓励制定标准奖励项目
1.支持标准
对主导制(修)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并获准颁布实施的单位,在市上奖补的基础上,给予市级奖补资金50%的配套奖励。
2.申报条件
主导制(修)定国际、国家、行业的轨道交通相关标准并获准颁布实施的单位。
3.申报资料
(1)《新都区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标准已批准发布及起草单位排序的相关材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同时标准已出版的,提供标准封面和前言的有效复印件;标准未出版的,提供标准发布单位的相关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制定项目需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已获市级层面相关奖补资金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及纳税情况表;
(6)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7)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五条鼓励获得行业认证
1.支持标准
对新获得轨道交通产品JRCC认证,若单项产品检测、认证总费用超过1万元(含)以上,给予每项产品5000元的补贴;对新获得国际铁路行业标准管理体系(IRIS认证)、轨道车辆和车辆部件的焊接资质认证(EN15085CL1认证)分别给予1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认证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条件
获得轨道交通产品JRCC认证、国际铁路行业标准管理体系(IRIS认证)、轨道车辆和车辆部件的焊接资质认证(EN15085CL1认证)且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轨道交通企业。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行业认证奖励项目申请表》;
(2)上一年度获得轨道交通产品JRCC检测认证的文件(复印件)、JRCC相应项目的检测、认证报价单(盖章),检测认证合同及发票;国际铁路行业标准管理体系(IRIS认证)、轨道车辆和车辆部件的焊接资质认证(EN15085CL1认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每项认证仅认定一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六条鼓励申建国家级轨道交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1.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或新获批)通过CNAS能力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新引进(或新获批)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2.申报条件
新引进(或新获批)通过CNAS能力认定的轨道交通检验检测机构,新引进(或新获批)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的轨道交通检验检测机构,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奖励项目申请表》;
(2)新引进的,提供获CNAS能力认定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新获批的,提供上一年度获CNAS能力认定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七条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
1.支持标准
为区内工业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配套服务的第三方企业(独立机构),按为我区轨道交通产品提供服务收入的10%,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在新都区内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配套服务的第三方企业(独立机构),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资料
(1)《新都区检测、认证服务业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企业为区内轨道交通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服务产品清单、发票、转账凭证等);
(4)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八条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开拓域外市场
1.支持标准
在我区注册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首次承担国内其他城市(地级城市以上)的轨道交通项目,对首单服务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首单奖励,按实际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在新都区内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配套服务的轨道交通第三方企业(独立机构),首次承担国内其他城市(地级城市以上)的轨道交通项目,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资料
(1)《新都区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开拓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申报情况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近两年为国内其他城市(地级城市以上)轨道交通项目提供服务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
(5)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6)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7)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九条鼓励安全软件开发及市场应用
1.支持标准
鼓励软件企业对外提供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软件服务,对年度服务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服务费用总额的5%,给予服务提供商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条件
我区对外开展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软件服务且服务总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资料
(1)《新都区安全软件服务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给区外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软件服务报价、发票、转账凭证等);
(4)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十条鼓励开展技术交易
1.支持标准
对参与轨道交通产业类技术交易活动的吸纳方(企业),在市上奖补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5%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户企业单一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输出方如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在市上奖补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5%给予管理团队每个项目不高于20万元补贴,每户企业单一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参与轨道交通产业类技术交易活动且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轨道交通企业,须已获市级层面奖补。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技术交易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
(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付款发票和银行进出帐单复印件;
(4)已获市级层面奖补的批复文件及相关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7)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8)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十一条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1.支持标准
对新评审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支持条件
新评审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示范的轨道交通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
(2)获得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示范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5)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十二条鼓励创新项目产业化
1.支持标准
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等轨道交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在实现上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并获得市级奖补的基础上,按照R&D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条件
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等轨道交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须获得市级奖励),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清单、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
(4)研发投入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5)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
(6)已获市级奖励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7)当年完税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8)企业符合产业定位、规划和环保要求、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
(9)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第十三条鼓励发展轨道交通新经济
1. 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上且经认定的大数据应用、无人驾驶、智慧高铁、无线传能、5G应用等轨道交通新经济业态项目,项目完工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从区外新引进且经认定的大数据应用、无人驾驶、智慧高铁、无线传能、5G应用等轨道交通新经济业态项目,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
3.申报材料
(1)《新都区轨道交通新经济项目支持资金奖励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6)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7)依法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及纳税情况表;
(8)项目竣工证明、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证明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由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出具;
(9)诚信申报承诺书;
2023年度新都区做大做强轨道交通制造服务业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 2023-02-20 -2023-03-08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2023年度新都区做大做强轨道交通制造服务业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时间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我们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产业政策匹配与分析,为企业进行1对1专业指导,全方位辅导,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咨询服务热线:18654183637】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