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内容、要求、报送方式,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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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安排
(一)区域试验共设两组:采用随机区组排列,重复三次,试验地四周设2~4行保护行。各品种在重复中的位置按随机方式确定,同一品种在各重复中的位置应不同,对照品种原则上不设置在重复的末端。小区间不设走道,重复间相隔0.5~0.7m。
1.春大豆早熟组:播种期为4月上中旬(冕宁县除外),小区面积12.8m2,区长4m,宽3.2m,8行区,行距0.4m,窝距0.2m,每行20窝,每窝定苗2株,亩植1.67万株。收获时,去除边行边窝,收中间6行共108窝(收获面积8.64m2)。
2.夏大豆晚熟组:播种期为6月15~30日,小区面积12m2,区长3m,宽4m,8行区,行距0.5m,窝距0.25m,每行12窝,每窝定苗2株,亩植1.07万株,收获时,去除边行边窝,收中间6行共60窝(收获面积7.5m2)。
(二)生产试验共设1组:大区面积0.2亩,不设重复,对照设置在参试品种中间,若田块面积不足以安排全部生产试验品种时,可以安排在两块田进行,每块田均需设置对照,试验品种与该块田的对照品种比较。田间管理措施同当地生产水平,试验治虫不治病,试验地四周设保护行,全区收获计产。
夏大豆晚熟组:播种期为6月15日~6月30日,行距0.5m,窝距0.25m,每窝定苗2株,亩植1.07万株。
二、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要求
试验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大豆品种试验田间调查和室内考种项目及标准》开展试验,切实做好选地、试验设置、田间管理、调查记载、试验总结等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保证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如试验中途报废或试验结果作废,应及时在品种试验平台上进行异常报备,同时函告我站,并说明原因。
三、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供种
1.供种方式:选育单位直接寄送至承试单位。
2.供种量:①区试品种:每试点供种1公斤,抗性鉴定供种0.3公斤;②生试品种:每试点供种3.5公斤。
3.供种时间:春大豆早熟组区试在3月上旬;夏大豆晚熟组区试和生产试验在5月中旬。
4.对照品种:春大豆早熟组区试对照品种天隆一号、夏大豆晚熟组区试和生产试验对照品种南夏豆25种子由南充市农科院提供。
四、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抗性鉴定
抗性鉴定由四川省农科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承担,每品种需供种单位提供0.3公斤种子。
五、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品质送样及测定
区试品种品质检测取样由南充市农业科学院、自贡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达州市农科院和四川省农科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承担。各点在春、夏大豆试验收获后将每品种三个小区的种子混匀,分别取完全粒0.25公斤,于11月10日前快递至南充市农业科学院,然后由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取混合样(四个试点样品混合)送农业农村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品质测定。
六、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转基因成分检测
2023年新参试的春、夏大豆品种由选育单位自主送检测试,并于3月15日前向我站提供转基因测试报告和非转基因品种承诺书。
七、DUS测试
所有参试品种的DUS测试由选育单位自主或委托农业部授权的测试机构开展,申报审定时需提交DUS测试报告。自主测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在供种时一并提交自主测试方案和测试品种备案表至四川省种子站。
八、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收取标准、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报送
各承试单位执行人应及时从品种试验平台下载本年度试验记载本。填写试验记载本时不得改变其内容和排列顺序,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试验结束后,各承试单位将试验记载本中所有数据核对无误后,按时(春大豆组9月30日前,夏大豆组11月15日前)上报至品种试验平台
十、其他事项
同一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播种;试验治虫不治病;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根据土壤肥力,确定施肥量,切忌偏高或偏低;田间管理要及时、一致,同一项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在收获前,鉴评各参试品种田间表现,对增减产幅度可能较大的品种,应及时在品种试验平台上进行异常报备,并留存该品种和对照的田间照片,书面报告四川省种子站。凡参试品种发芽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给试验造成困难的,终止其试验。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2023年四川省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申报内容、要求、报送方式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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