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补贴范围方向、补贴标准须知

2023/3/3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彭州市2023年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补贴范围方向、补贴标准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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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保有量,提高农机化技术水平,增强农机化经营主体实力,新增先进适用农机具150台(套)以上,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机化生产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着力推进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不断提升农作物生产农机化率,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

  农机购置成都市级累加补贴(以下简称:累加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方向。在全市各镇(街道)范围内实施。省厅发布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作为彭州市实施累加补贴的范围,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绿色、节能、安全、高效的农机,优先支持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发展的农机装备。持续推广茶叶杀青、烘干等环节的锅(窑)炉设备采用电热式、热泵、微波式杀青(烘干机)等电气设备替代,鼓励推广农用机械电气化应用。优先支持购置水稻插秧机带侧深施肥装置、小麦播种施肥一体机、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复合型农机,喷杆式、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高效植保机械,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不鼓励购置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机具,对热源采用燃煤式(生物质燃料)的烘干机、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拖拉机等不符合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的农机不予累加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成都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在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成都市级再累加补贴20%(即:累加补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0%?0%,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不超过实际购置金额的50%),政府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四)补贴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镇村初审、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批、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核验机具、信息公示、补贴兑付的程序执行。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使用完毕情况下,市级累加补贴不间断实施。

  (五)管理要求

  建立机具台账。彭州市级要建立累加补贴机具台账,分析异常情况,防范集中购机、大批量购机等异常情况发生,并随机抽查,防范倒卖机具。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农机合作社必须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设。原则上除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市级及以上示范社同一年度内同一品目机具补贴数量不超过10台(套),总机具数量不超过20台(套)。其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一年度内同一品目机具补贴数量不超过5台(套),总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套)。若需突破该上限,由彭州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安装定位装置。除省农业农村厅明确要求安装定位装置的机具外,插秧机需装配定位终端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针对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原则上3年内不能转卖,其余非重点机械2年内不能转卖。确需要转卖的,经县级农业农村局同意后方可转卖。

  分期兑付补贴资金。针对同一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累加补贴额之和超过10万元或大中型同一品目机具超过5台(套)的,提供有效转账凭据后,对累加补贴分2期或延期进行兑付。分期或者延期兑付周期内出现违反政策规定的,追回补贴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财政支农专项支持。

  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针对出现套补、骗补、虚开发票、倒卖机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规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补贴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助。

  三、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成都市级财政资金补贴29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拟补贴438万元,购机者自筹投入740万元。

  四、项目进度安排

  成都市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实施期限原则上与省上实施中央购机购置补贴政策时间保持一致,兑付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要求。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一)落实组织保障。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纪检、财务、农业装备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并逐步发挥效益。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技术组,负责购机补贴实施和先进补贴机具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在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和彭州市农业项目实施、验收的政策和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确保政策不走样、不变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镇、村三级要加强对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申请、公示、兑付及后续监管全过程监督检查。

  六、项目资金管理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财务部门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七、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让先进的技术和机具得到广泛应用,不断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农业生产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经济效益: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不仅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通过累加补贴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培育壮大农机化生产经营主体实力,实现农机合作社的提档升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我市粮食(蔬菜)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逐步解决人工种植生产效率低,作业成本高,季节性劳动力不足等矛盾。

  (二)社会效益: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高效率和高精度,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生产。通过项目实施,让更多的劳动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其他的行业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加激发建设彭州经济的动力。

  (三)生态效益:机械化和标准化生产,将减少肥料的浪费,降低施肥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美化、净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形成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使农业生产可持续强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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