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芜湖市申报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条件、申报材料

2023/3/6

芜湖市申报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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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单独或联合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国家、省拨款额 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定向委托项目)的单位,给予项目研发投入不超过 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 1000 万元。

一、申报时间:2023年为7-8月(具体以当年政府文件为准)

二、省基金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省基金办可根据需要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其中面上项目的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青年基金项目的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杰青项目的目标是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学者开展深入、系统性研究,具备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或人才计划的能力,造就一批学科和技术带头人。

(备注:具体申报类型以当年政府通知文件为准)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在申请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依托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申请通知的要求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基金办。

3、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每年组织1次,杰青项目每2年组织1次,具体申请时间与受理方式按当年申请通知要求执行。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申请者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数限为1项;

(三)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项目尚未通过省基金办组织的结题验收不得申请新的省基金项目;

(四)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得超过2个;

(五)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技人员和兼职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省基金面上项目申请者除了符合第一条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省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除了符合第一条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

省基金杰青项目申请者除了符合第一条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五)未曾获得其他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五、申报流程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和评估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的推荐指标单列。请各依托单位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分配推荐指标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8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示并择优推荐。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提交依托单位,依托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并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统一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六、评审与审批

1、省基金办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的程序包括依托单位初审、同行专家评审、学科专家组会议评审、省基金委审批。凡初审不合格的申请项目不送同行专家评审。

2、省基金办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受理,并通过依托单位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指南要求;

(三)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四)申请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在省基金资助范围;

(五)申请经费预算不符合相关的经费管理规定;

(六)申请者有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

3、对于初审合格的项目,省基金办从同行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同行评审。对内容相近的项目申请应当选择同一组专家评审,对有学科交叉的项目申请应当选择其所涉及相关领域的专家。

同行专家评审后,省基金办根据同行评审的意见、学科申报数、优先资助领域及资助经费与计划资助指标,遴选优秀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程序。会议评审专家由省内科技、人才与行业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4、省基金办根据专家会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项目,提交省基金委审议,经公示后确定省基金年度立项计划。

5、省基金委向立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发出立项通知,并公布申请者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助额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