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申报2023年芜湖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流程、奖励

2023/3/8

申报2023年芜湖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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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2023年为8月底-9月初(具体以当年政府文件为准)

二、奖补: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当年经核查其有效运行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申报对象

在肥注册的各类企业。

四、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先)。

2、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明确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3、企业已拥有发明专利量(含申请、授权)不少于8件,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2020年下半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2023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6件。

4、2022年和2023年,已参加或拟参加专利保险的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数量不少于2件。

五、申报材料

1、《芜湖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高企证书或创新型企业批文的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现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授权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胶装成册。

2、芜湖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承诺书。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县区、市局各留存一份。不得随意增减、删除承诺书中的数字和文字。单独打印,一式三份。

3、芜湖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

六、有关要求

1、申报的示范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在承诺书上签字,保证承诺内容顺利完成,相关责任企业自担。申报成功后需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省、市知识产权联络员,并参加相关活动,如果发生变动,需要及时向县区、市局备案变更。

2、市级示范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示范期满的市级示范企业也不得再重复申报。

3、企业于规定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本区域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示范体系。要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排序后推荐,于规定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应用服务处,逾期不补。

5、市知识产权局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行年度考核。示范期内,企业须于每年底前向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书面报送承诺书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县区汇总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应用服务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