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23年度市级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和申报时间、流程指南

2023/4/10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遂宁市2023年度市级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和申报时间、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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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要求

  根据《遂宁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3年度遂宁市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项目评审以申报截止前一日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填写申请书时,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一)内容要求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市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课题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遂宁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课题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4、课题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和档案库,对申请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申报。

  (四)推荐单位要求

1、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所辖区域内课题推荐工作,形成推荐意见后,向市卫健委(中医药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各县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课题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市直医疗机构形成推荐意见后,直接向市卫健委(中医药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

3、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课题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表、申报书统一报送市卫健委(中医药局)。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普通装订。经县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区卫健局形成书面申请提交卫健委(中医药局)。

三、申报时限

2023年4月6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中医药科研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

  (二)申报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经费原则上须与申请书一致。

  (三)经市科研项目专家组评议后,择优选取10项课题作为2023年度市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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