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8
小编今天给大家2023年成都市农业发展企业申报对象、时间及补助项目合集,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84573250(微信同号)
2023年成都市农业发展企业申报时间
2023-04-01 至 2023-05-31
2023年成都市农业发展企业申报对象
1、补助(奖励)对象为我成都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符合支持条件,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已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或同类专项资金补助的主体、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3、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已列入失信对象的,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2023年成都市农业发展企业申报补助项目合集
一、实施农田改造提升补助
1、申请条件:实施农田改造提升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且单个田块10亩(含)以上;农田改造提升指进行田面平整、田型调整、田埂整理,改造后适应机械化耕作需求;农田位于我区划定的“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且改造之前该田块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工程。
2、补助标准:按2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新增常年露地蔬菜补助
1、申请条件:新增常年露地(含竹结构大棚)蔬菜种植50亩(含)以上;新增种植地建成时间需在2020年3月16日以后;蔬菜种类包括叶菜、茎菜、根菜、果菜、花菜类等,不含食用菌;实施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技术且正常生产满一年。
2、补助标准:给予200元/亩一次性补助。
三、新增常年设施蔬菜补助
1、申请条件:新增常年设施蔬菜种植30亩(含)以上;新增设施种植建成时间需在2020年3月16日以后;设施基础条件为钢结构温室大棚,配备蔬菜生产所需的生产装备,竹结构大棚不在支持范围;蔬菜种类包括叶菜、茎菜、根菜、果菜、花菜类,不含食用菌;正常生产满一年。
2、补助标准:给予400元/亩一次性补助。
四、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申请条件:新建成烘干批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农产品烘干中心、静态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农产品保鲜库(冷藏库);项目用地手续齐全、符合当地规划,建成并正常运行满一年。
2、补助标准:按固定资产总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指:⑴主体工程。冷藏冷冻保鲜、冷链运输、烘干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建设,以及正常运营所必须的电路、气路建设。⑵配套工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配套建设培训、检测检疫、整理、装卸、电子商务平台、物流配送等设施设备;清洗、分级、分拣、打蜡、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备;保活保鲜运输技术和单元化载具配备,冷链配送柜和站点等。土地使用费和办公场所、围墙等非主体功能建设,不纳入奖补范围;纯厂房建设,未安装设施设备不纳入奖补范围。
五、高效设施农业建设补助
1、申请条件:新建成占地面积10亩以上智能温室大棚,大棚面积以棚架覆盖面积计算;温室大棚需采取钢架结构和玻璃面墙,亩平投资强度不低于8万元/亩;具备温控、排水、灌溉等生产装备,且正常生产满一年;取得合法的用地资质。
2、补助标准:按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土地使用费不在补助范围内。
六、完成市级以上“数字”农业项目补助
1、申请条件:新建成并完成验收的市级以上“数字”农业项目。
2、补助标准: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七、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信息示范基地称号补助
补助标准: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农业信息示范基地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奖励
1、申请条件:社会资本自主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且获得国家、省、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
2、补助标准:分别给予国家、省、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分别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申请本条及《政策》其他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其当年经济贡献区级实得总额。
九、新获批国家、省、市级农业研发机构或院士工作补助
1、申报条件农业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完成并新获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农业研发机构或院士工作站。
2、补助标准:新获批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获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开展高端种业繁育生产补助
1、申请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配备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育种(苗)面积50亩以上,且年销售种苗50万株以上;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
2、补助标准:给予5000元/亩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新获得或成功续展绿色食品认证补助
1、申请条件: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已取得绿色食品认证并续展成功;规范使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补助标准: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二、新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补助
1、申请条件:新获得农业农村部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认证;认证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补助标准:给予8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三、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补助
1、申请条件: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补助标准: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四、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补助
1、申请条件:已获得地理标志并规范使用;有产品专用包装。
2、补助标准: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
十五、新获得ISO14001、ISO22000、HACCP或欧盟质量认证补助
1、申请条件:新获得ISO14001、ISO22000、HACCP认证或国际欧盟质量认证。
2、补助标准:给予ISO14001、ISO22000、HACCP认证10万元一次性补助;给予国际欧盟质量认证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六、实施蔬菜生产土壤改良项目补助
申请条件:实施蔬菜生产土壤改良100亩(含)以上,满足:耕作层厚度20厘米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30克/千克以上、土壤PH值达到6.5~7.5。
补助标准:按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十七、新建成沼气池、贮液池补助
申请条件:新建成单个容积50立方米(含)以上的沼气池、贮液池;申请主体实施规模种植50亩(含)以上;取得合法项目用地资质;项目符合当地经济和畜牧业发展规划。
补助标准:沼气池、贮液池分别按400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
十八、新建成粪污收集利用系统补助
申请条件:新建成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规模种植50亩(含)以上;取得项目合法用地资质;符合当地经济和畜牧业发展规划。
补助标准:按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十九、畜禽粪污异地循环利用补助
申请条件:与具有从业资质的粪污异地循环利用企业签户订畜禽养殖粪污消纳协议的种植基地(户),消纳利用沼渣、沼液50立方米以上;以村(社区)、镇(街道)为单位逐级统一申报。
补助标准:按20元/立方米给予补助。
二十、新获得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奖励
申请条件: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奖励标准:分别给予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一、新获得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称号补助
申请条件:新获得部、省、市、区级示范称号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新获得部、省、市、区级示范合作社称号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新获得部、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十二、新获得国家、省级部门表彰补助
申请条件: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部门表彰的农业主体、业主。
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部门表彰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十三、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性设备投入奖励
申请条件:当年新增生产性设备投入达到50万元;以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
奖励标准:给予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0%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二十四.在特色小镇、川西林盘中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奖励
申请条件:企业在我区特色小镇和川西林盘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度经济贡献区级实得达到50万元以上。
奖励标准:年度经济贡献区级实得达到5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按当年经济贡献区级实得的40%、60%给予奖励。
二十五.流转农村闲置资源打造“农业+”特色场景奖励
申请条件:流转租赁农村闲置资源打造文创工作室、艺术工作站、演艺中心、科创体验馆、传统手作匠铺、民宿康养等“农业+”特色场景,且正常运营满一年;经营业态符合当地规划,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租赁合同期5年(含)以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责任义务,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
奖励标准:按实付年租金的40%给予奖励,连续补助三年,三年累计不超过60万元。
二十六.股份合作建设农商文旅体项目奖励
申请条件:申请主体为社会企业与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经营业态包括休闲观光、文创电商、农事体验、科普教育、民宿康养、科创研发等农商文旅体融合项目,且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正常运行满一年。
奖励标准:按照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总分红金额的40%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三年,三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十七.新创建生态休闲农业示范称号奖励
申请条件:新创建(评为)省级农业主题公园、省级示范休闲农庄、市级森林人家、省级森林人家、省级康养基地、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的农业主体。
奖励标准:新创建省级农业主题公园和省级示范休闲农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评为市级森林人家、省级森林人家、省级康养基地、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八.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补助
申请条件:已参加当年由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国家、省、市主办的重大展示展销活动。
补助标准:国家、省、市补助后差额部分的50%给予补助。
二十九.新获得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认证补助
申请条件:新获得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认证;认证基地地点位于本区范围内。
补助标准: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十、农产品自主出口补助
申请条件:通过自主经营权出口,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
补助标准: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2023年成都市农业发展企业申报对象、时间及补助项目合集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我们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产业政策匹配与分析,为企业进行1对1专业指导,全方位辅导,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咨询服务热线:15884573250】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