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支持!2023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指南

2023/5/4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0年专业项目、知识产权申报研究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

  一、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自筹经费要求

  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三、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四、重点领域

  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示范推广通过自身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而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应用价值的成果,或采用二次引进的方式,引进和推广适宜在我市应用推广的引智成果。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工业领域

  重点支持白酒酿造(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产业等方面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二)农业领域

  重点支持精品果业、优质粮油、绿色蔬菜、高效林竹、特色经作、现代养殖等方面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三)服务业领域

  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医疗康养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五、有关要求

  (一)成果要求

  引智成果是指通过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该成果须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推广价值,对周边地区或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明显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需提供引智成果来源相关印证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近年来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外专引智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等清单,近年来聘请国(境)外高端专家的工作照片、工作合同和咨询协议等。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需与企业联合申报。

2.鼓励申报单位联合成都、重庆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推动与成都、重庆实现引智成果资源共享。对此类联合申报的项目,将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三)注意事项

1.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并承担再研发任务的项目可按有关规定预算间接费用,技术指标及其水平提高程度将作为此项目验收时的重要考核指标;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只能预算直接费用。

2.项目负责人多年积累和原始创新,未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形成的成果不属于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支持范畴。负责人为外籍人员或港、澳、台人员的不受此限制。

3.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在线上传。

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

  一、支持额度

  常规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高层次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个。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限额

  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四、重点领域

  (一)工业领域

  围绕泸州七大工业产业,重点支持白酒酿造(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产业等领域,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国(境)外企业家和战略规划人才,为泸州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链。

  (二)农业领域

  围绕泸州八大特色产业,重点支持精品果业、优质粮油、绿色蔬菜、高效林竹、特色经作、现代养殖、休闲农业、加工物流,引进国(境)外农业技术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三)服务领域

  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医疗康养服务、金融服务、文体旅游、特色消费品等领域,引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国(境)外专家和创新团队。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知识产权成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3.用人单位长期聘用的高端国(境)外人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不受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在承担市科技计划其他项目的同时,可承担市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4.项目负责人有未验收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含国、省级)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应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的,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同一项目若已获国家、省级高端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不重复资助。

2.申请专家工薪的,应提供专家与单位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3.应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4.鼓励申报单位全职引进国(境)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此类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5.鼓励申报单位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对此类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6.鼓励申报单位联合成都、重庆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推动与成都、重庆实现国(境)外人才智力共引共用。对此类联合申报项目,将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三)引进国(境)外人才要求

1.引进的专家须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领军型人才;

②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或开展重大产业技术研究的科学家;

③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且具有引进领域世界先进水平成果的专家学者;

④具有国(境)外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或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具备解决项目问题的能力;

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⑥其他急需紧缺的高端国(境)外专家或高技能人才。

2.引进人才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鼓励通过远程视频或在国(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基地吸引使用当地高层次人才等多种合作方式开展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注意事项

1.该项目经费属于引进人才专项项目,需严格按照申报书中提示标准申请并使用相关费用,其中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可以调剂使用;可申请不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50%的工薪资助,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同一专家工薪、咨询费(讲课费)、补贴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申请资助,不能同时申请。

2.该项目获批立项后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执行完毕后需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核销材料。

3.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在线上传。

 科技领军人才培育

  一、支持类型和额度

  泸州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两类。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在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信用记录。

2.与在泸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并在获得支持后至少在泸单位工作2年,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科技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主持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或主持完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所获支持资金达50万元以上,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4.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具有新颖性、创新性等特点,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总体水平。对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共性关键技术与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是指运用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应属于本指南重点领域,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为准),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创办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泸州市内办理工商注册,拥有核心技术或合法知识产权。创办5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3.企业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4.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具有新颖性、创新性等特点,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总体水平。创办领办企业从事卡脖子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高精尖缺类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周期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周期为13年。

  三、申报限额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限报2个/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企业限报1个/家。

  四、考核指标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领域、行业高水平论文1篇。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创办5年以内(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的企业项目执行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20万人民币以上,创办5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项目执行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300万人民币以上;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市级以上技术标准)。

  五、重点领域

  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

  六、有关要求

  (一)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市级同类型科技人才项目。

  (二)组队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带头人申报制,须组建不少于3人的创新团队。

  (三)注意事项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1:1以上的配套资金投入。在申报书中需提供自筹资金印证材料。

2.合作申报的单位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不能有从属关系。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身份证、聘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和承担项目(含支持资金页)等印证材料;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工商部门备案企业章程、企业工商注册、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证书、近两年盈利情况(创办5年以上企业提供)等印证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资金发放及监管

  资助资金在立项签订计划任务书后,拨付给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拨付给项目团队,并负责监督项目开展。


青年科技人才培育

 

  一、支持条件和额度

  青年科技人才是指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有望取得先进的科研技术成果的青年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与在泸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并在获得支持后至少在泸单位工作2年,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具有承担科研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学术上取得一定成就或研发和生产的产品转化效益较好。

  (四)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方向,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总体水平,具有新颖性、创新性等特点。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周期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

  三、申报限额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限报2个/家。

  四、考核指标

  单项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须完成以下基本绩效目标: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领域、行业高水平论文1篇。

  五、重点领域

  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

  六、有关要求

  (一)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市级同类型科技人才项目。

  (二)组队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带头人申报制,须组建不少于3人的创新团队。

  (三)注意事项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1∶1以上的配套资金投入。在申报书中需提供自筹资金印证材料。

2.合作申报的单位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不能有从属关系。

3.青年科技人才需提供身份证、聘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承担科研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印证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资金发放及监管

  资助资金在立项签订计划任务书后,拨付给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拨付给项目团队,并负责监督项目开展。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

 

  一、支持条件和额度

  遴选一批处于萌芽期、与泸州经济及产业发展结合紧密、具有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苗子,资助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人须是在泸高校在校学生,或在泸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2020年5月31日以后毕业),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申报人需品学兼优,有创新创业精神和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方向,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万元。

  二、项目周期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若申报人为在校学生,则所申报项目实施期必须在毕业前结束。

  三、申报限额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高校限报3个/家,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限报2个/家。

  四、考核指标

  单项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须完成以下基本绩效目标:完成技术方案(或产品、工艺技术设计)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或撰写技术、工艺原理论文1篇。

  五、重点领域

  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

  六、有关要求

  (一)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人才项目(含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

  (二)组队申报要求

  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必须有一名导师指导,并组建不少于3人的创新团队。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1∶1以上的配套资金投入。在申报书中需提供自筹资金印证材料。

2.合作申报的单位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不能有从属关系。

3.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项目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说明等印证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资金发放及监管

  资助资金在立项签订计划任务书后,拨付给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拨付给项目团队,并负责监督项目开展。


软科学研究

 

  一、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三、申报限额

  高校不超过2项,其它单位不超过1项。

  四、重点领域

  项目选题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科技创新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泸州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决策参考或咨询服务。研究范围主要包括:

  (一)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打造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创新发展带、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带、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相关问题开展研究。

  (二)泸州形成全域创新格局的空间布局与路径研究。对泸州创新空间布局和创新要素分布进行全面分析,从区域协同、要素配置、功能提升等方面,研究提出泸州形成全域创新发展格局的有关建议。

  (三)高质量科技供给相关研究。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分析新科技赋能和新产业融合为泸州带来的新机遇与新挑战,研究提出泸州加快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重大技术突破,支撑未来产业培育和扩增的对策建议。

  (四)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研究。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泸州宜宾沿江科创带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对区域协同创新现状开展评价研究,提出进一步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的有关建议。

  (五)泸州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与能级提升研究。对泸州科技型企业群体的创新活力与能级的现状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围绕强化在泸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更多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群体等,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六)高校科研院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路径研究。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开展调研,分析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与不足,特别是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负面清单,围绕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七)泸州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与路径研究。分析泸州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面临的现实需求、现状与问题,研究提出建设目标、实施路径与有关建议。特别是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需求解决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

  (八)泸州开展科技合作问题研究。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对泸州科技合作带来的新挑战,深入分析新时期泸州开展科技合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未来泸州开展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

  (九)提升泸州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思路和举措研究。梳理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分析泸州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短板与不足,研究提出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提升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思路举措与对策建议。

  (十)科技自立自强相关问题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攻关,提升科技安全、科技保密水平相关问题研究;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路径与方法、科学普及等相关问题研究。

  (十一)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研究。推进一体两翼特色发展发展、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相关问题研究;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生态链建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等问题及对策研究;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等问题及对策研究。

  (十二)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相关问题和对策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及对策研究。

  (十三)围绕泸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以及软科学研究方法等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十四)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科普

  一、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限额

  每个单位限报1项。

  四、考核指标

  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人数累计不低于1000人次。

  五、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市级科普基地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普人才培养、生态环保、致富技能、防灾减灾、生活常识等开展科普宣传及科普培训活动。鼓励录制培训视频,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APP等网络进行共享。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已获认定、并每年评估合格以上的市级科普基地或者科普能力突出的企事业单位。需具备研究或推广能力,财务制度规范。

  (二)须具备完整的项目计划书和实施方案(包含培训教材、相应的科普资料、具体实施计划等。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并具备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申报主体有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五)企业牵头申报或参与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2022年财务报表)。

  以上是关于2023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随时电话微信--15855199550 (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