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1/28

为强化落实《合肥高新区高企培育三年培育计划(2020-2022)》,进一步推进高企培育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2021年高企新增数“保四争五”的整体目标,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整体目标
2021年,合肥高新区共有近400家企业需重新认定。为确保再新增高企500家,即全年认定高企数达900家,实现总量超过2000家目标,根据2020年平均通过率为80%的基本面,围绕高企“申报、推荐、认定”三个关键环节,必须确保全年企业申报量至少达12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申报环节,确保企业申报量
 1.着力做好“区高企”申报工作。基于信息平台开展“区高企”评价工作,全年完成评价入库企业不少于1000家。各包联单位积极常态化推荐发展态势良好、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区高企”评价入库,实现企业“入园即入库”。(责任部门:科技局、各包联单位)
 2.着力做好国家高企预申报工作。完善国家高企预申报流程,集中开展2021年两批国家高企的预申报工作,全面摸排和掌握全年国家高企申报的数量,确保预申报企业数量不少于1500家。各包联单位按照认定标准提前全面评估企业状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辅导,缺什么、补什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的信息依据。(责任部门:科技局、各包联单位)
 3.着力做好国家高企申报工作。优化国家高企申报包联工作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提升申报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全年企业申报量至少达1200家。重新认定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实现到期高企认定通过率达90%。根据各包联单位对申报企业的总体申报进度、申报目标完成度等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调度,实现申报全过程有效掌握。(责任部门:科技局、各包联单位)
(二)强化申报推荐环节,加强联审联查
 1.加强联合审查。完善联合审查的工作模式,同步掌握企业信息,对高企申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企业,督促修订;对“区高企”申报国家高企的,只做形式审查;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事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责任部门:科技局、税务局、财政局)
2.加强联合推荐。完善高企联合推荐模式,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对高企申报名单进行充分论证并对当年高企推荐名单以领导小组名义行文上报。(责任部门:科技局、税务局、财政局)
(三)提升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
1.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全覆盖。进一步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知识产权。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奖励力度,实现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在设立一年内全部获取知识产权,高新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000件以上,拥有一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占高企比例达到20%。(责任部门:市场局)
2.切实提高企业研发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企业研发能力显着提升,推动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实现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30家以上。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五上企业高企比例增加不低于10%以上。(责任部门:经贸局、科技局)
(四)加强高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高企培育服务标准建设。制定高企培育服务标准,编制“区高企”培育评价和“国高新”申报认定工作指引,为实现培育服务标准化、认定流程标准化奠定基础。(责任部门:科技局、税务局)
2.全力打造高企培育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平台,不断优化企业库功能、“区高企”评价等管理功能,完善找导师、找机构等服务功能,实现高企培育一站服务。(责任部门:科技局)
3.扎实推进高企培训常态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周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三级体系联动的常态化培训与辅导。共享课程资源、讲师资源,常态化开展高企大讲堂和导师坐诊工作,让高企培训进载体、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讲堂周周有、处处有。(责任部门:科技局、各包联部门)
(五)加强科技企业招商和服务力度
1.加强高企后备企业招引。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全年引进不少于500家成长型科技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把申报高企和外迁作为双向约束指标纳入招商协议条款。(责任部门:各包联单位)
2.加大高企服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包干包片,做好前期摸排,把防止高企流失工作前移。拓展高企服务广度和深度,做好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对接服务,提升企业满意度。(责任部门:各包联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高企培育是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关系合肥高新区争先进位的重要指标、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形式。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作为意识,将高企培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抓好企业培育引进、宣传辅导、申报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培育政策的宣传,提升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辅导内容和培训形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企业“入库、培育、认定”过程中的问题,积极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明确分工。各成员单位根据包联任务,厘清责任范围,细化目标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考核管理。要明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成员单位要根据序时进度对包联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并及时在区高企信息化平台记录。科技局要认真汇总整理,及时反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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