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
为引导和推进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蜀科〔2019〕10号、《蜀山区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蜀科〔2019〕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对象
在蜀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包括2020年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被考核单位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现场复查。区科技局组成考核复查组,对被考核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查。
3.专家评价。区科技局根据复查实际情况,对参加绩效考核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综合运营情况进行定量评价,采取“汇报+问辩”形式。
4.结果评优。年度考核结果得分由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评测得出。
三、申报材料
(一)孵化器申报资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申报表;
2.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年度工作总结;
4.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众创空间申报资料
1.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申报表;
2.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年度工作总结;
4.众创空间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相关要求
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按要求准备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按申报书顺序,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1年2月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电子版发至。本次考核将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房租作为加分指标。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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