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开展2020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1/3/12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制造业扶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政策申报重点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2条、第4条、第5条等条款,主要包括:

第2条:企业创新发展奖励(两化融合和信息消费、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创新产品奖励、质量奖励、企业发展奖励、轨道交通专业资质认证奖励、支持软件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等);

4条:鼓励绿色生态发展(企业能源审计、节能管理系统认证、节水型工业创建、能源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节能示范单位、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节能技术改造、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等)

5条:第一项支持服务平台建设类。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向所在乡镇、经开区提供政策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开户行、账号,格式见附件),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三、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经开区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部分),积极做好宣传和摸排,并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周五)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经信局。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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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的报告

 

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精神,我单位2020年获得xxx项目认定,奖补资金xxx万元,请予拨付。

特此报告

 

                                       (企业盖章)

           

 

 

 

附:1.企业名称

2.开户银行、账户

3.联系人及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