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2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进一步打造具有先导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根据《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规〔2020〕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现征集安徽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并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征集
(一)需求范围
重点围绕智能工厂、智能汽车、智能家电、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我省优势应用领域,位于合肥市范围内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及针对合肥市范围内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的解决方案。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应用方和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的正式上报文件;
2.安徽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申报表(附件1);
3.由应用方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征集表》(附件2),客观选择场景所涉领域,具体描述场景建设的需求、已有基础及现状、拟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等;
4.由解决方案提供商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请表》(附件3),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需求,详述场景建设解决方案、竞争力分析等。
二、政策申报
(一)申报范围
《若干政策》第1、2、3、4条。
(二)申报要求
1.政策第1条提升创新能力,拟申报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附件4),该条款申报材料所需的研发费用明细应列出项目所有研发费用,包括已发生费用明细和计划发生费用明细。
2.政策第2条建设支撑平台,拟申报平台应参考《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附件5),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附件6)。本政策条款涉及到的两个子条款请一并申报。申报单位暂不需在“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3.政策第3条支持项目建设,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附件7),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附件8)。
4.政策第4条推进应用示范,该申报主体为应用方和建设方联合申报,其中以应用方为主,应用场景需在合肥市内。对符合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征集的联合体,列入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
5.已获得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请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事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事项应分开扫描),暂不需要纸质申报材料。
2.项目发生的研发、设备等资金投入,从项目开始时起算,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暂不需提供,后期将另行通知。
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省、市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
4.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认真审核确认,并出具申报项目省市资金不重复申报的承诺(统一附于行文后)。申报材料电子光盘按照事项分类刻录(一式两份),请于6月30日前将正式行文纸质版及光盘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支持人工智政策代理咨询:0551-65300518
附件1
安徽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申报表
序号 |
所在市县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场景领域 |
场景需求介绍 |
解决方案介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