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5/6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14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0年度科普统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共6大类124个指标。

二、组织分工

各市科技局分别负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在线填报科普统计数据,省直各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科普统计数据填报,并进行数据审核。各县(市、区)的统计报表要报市科技局审核验收,各市科技局在确认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2.各市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应于6月18日(星期五)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完成在线提交,并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汇总后填写《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报送一份纸质表(加盖公章)至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3.各市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应于5月14日(星期五)前填写本单位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回执(附件3),将电子版(word版)反馈至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4.各市科技局及省直有关部门须提交一份2020年科普抗疫工作总结,并于6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ahkepu@163.com(无需纸质件)。

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2020年本地区、本部门在抗疫过程中科普工作的总体表现;二是重点的、有特色的、或有亮点的案例介绍(可以附照片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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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统计实施方案

 

前言

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了解和掌握全国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通过科普统计和统计数据分析,可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普政策、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工作提供支持,也可以让广大公众及时了解我国的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现状。

全国科普统计自2004年开展以来,每两年调查一次。自2010年开始,改为每年调查一次。科普工作数据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国内外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普遍引用的权威数据。

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王瑛珏      电话:17318544242

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统计实施工作。

联系人:张子辰   电话:0551-62630553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国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6个方面。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省直有关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省级单位:省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监局、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等。

2.市级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共青团、市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组织等。

3.县级单位:县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县民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广电局、县体育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药监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共青团、县工会、县妇联、县科协组织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1.安徽省科普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统计实施工作。

2.各市、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四、科普统计的工作方式

安徽科普统计按省、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省科技厅负责本省科普统计。包括:向本省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各市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在线填报培训,审核数据;将本省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科技部。

2. 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市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科技厅。

3. 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县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县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市科技局。

五、在线填报系统

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写,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

六、填报时间

2021年6月18日前,各市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没有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难以保障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层层把关。在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填报完成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进行核实和修正。

八、注意事项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确保此项数据单独在线填报,不与其他单位汇总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