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6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3年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条件范围及申报时间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政策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两化融合、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的辅导规划。
一、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范围
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示范平台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
优先鼓励终端产品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化。优先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标杆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输出解决方案和管理经验,对外提供服务。优先鼓励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服务,成立独立法人实体,面向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二、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2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申报主体符合“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说明”(附件1),并满足“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条件”(附件2)。
三、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时间说明
1.请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供《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附件3)。申报主体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请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填写《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县级市(区)可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5个,示范平台不超过3个。
3.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报送至苏州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4.对于入选的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我局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