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9
2021年首批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定期评估开始!详细的评估时间和申请流程步骤内容如下,此次评估范围为组织开展首批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定期评估工作,想要咨询或者申报的可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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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定期评估时间及申请流程
(一)材料编制。各参评创新中心认真编制评估期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2),填报的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成果数据佐证材料不需提交,各单位自行留存。
(二)审核提交。评估材料实行网上提交。各参评创新中心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创新中心主任账号登录,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一室一中心’定期评估”栏进入,按要求填报成果数据、总结报告和成果目录清单。评估材料经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后下载打印并装订成册(带水印,一式3份),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于5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三)评审方式。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将通过听取创新中心评估期建设运行情况汇报、审阅评估材料,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创新中心评估期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专家现场考察主要核查创新中心成果数据,审核省财政经费执行情况,查看了解创新中心软硬件条件建设及运行体制机制等。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结果发布。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评估结果建议,经省科技厅审议并报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发布。
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一 、省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是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建设运行符合条件后,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支持企业与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院所联合共建。
二 、申请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安徽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层创新意识强,具有国际或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著优势和能力。
(三)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四)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具备一定物理空间及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五)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技术中心等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六)所在市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市政府创新意识强、建设积极性高,在政策、资金、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对我省有关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牵动性影响的中心组建事项,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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