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
2021年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开始,被确认为2021年度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将有资格申报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安庆市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请各县(市)区于1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2021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连同企业底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逾期不再补报。
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0551-65300128,QQ:2406009805
一、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照我局印发的《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内涵特征、条件进行广泛摸底,确定基本符合条件企业。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依法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是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5.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直接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认真组织申报推荐。指导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制《2021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经县(市)区初审汇总推荐上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首位产业企业、开发园区内企业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内企业。原则上,各地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以前年度确认的培育企业没有升格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应重新申报。
三、扎实做好培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推进“培育企业”专业化发展、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生产和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促进“培育企业”早日全面具备“专精特新”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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