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1000元 宿州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申请条件细则

2020/12/2

项目名称:宿州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申请

补助标准:

宿州市企业申请成功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或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申领对象:

(1)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市本级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纳入小微企业目录的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可登录小微企业名录自行查询。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与新增就业岗位职工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要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用工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政策要求:

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或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小微企业直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2、选择就业资金栏目下的“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岗位补贴申请”;

3、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至市就业管理中心。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宿州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或直接拨打 187 5515 0022专线解答。对于宿州市扶持政策比较多,建议企业及时了解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