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20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绩效评价条件及范围

2020/11/20

黄山市2020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绩效评价条件您知道吗?这次评价范围我市范围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此次申报也是为了切实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条件

依据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方案、黄山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方案(试行)(见附件)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事项

1、各申报单位根据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方案、黄山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组织申报材料,并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2、委托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

3、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申报机构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