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级、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整理

2023/10/31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有合肥市级和安徽省级,合肥市大部分区县都有奖励政策。下面来详细了解合肥市市级、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合肥市各区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有想要申报市级大数据企业和省级大数据企业的,都可以咨询小编代办,已经帮多家公司成功申请。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合肥市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在合肥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详见附件1《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相关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近三年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企业主营业务在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范围内,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择优标准。企业满足本办法第五条相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择优认定为大数据示范企业:

(一) 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含);

(二)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应大于50%(含);

(三)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引培、社会与经济效益等方面具示范作用。

除特殊说明外,大数据示范企业相关管理要求与大数据企业相同。

 

二、合肥市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安徽省,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1000 万元。①营收大于1000万元(含)小于2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2.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①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1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在大数据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条件。

 

三、合肥市市级、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包河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00 万元()-500万元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营业收入 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经开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当年大数据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高新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认定为市大数据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税收增长超20%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庐阳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1、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贡献奖励。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当年税收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税收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款与其他经济贡献指标条款不重复享受。

3、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政府优先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相关项目在庐阳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Z高不超过100万元。

 

6)蜀山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1、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2、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大数据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4/平方米、17/平方米、12/平方米租金奖励。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4/平方米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蜀山经济开发区)

3、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示范,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研发费用50%奖励,高不超过30万元。

 

7)瑶海区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支持大数据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对复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8)肥西县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新注册企业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给予当年租金30%Z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迁入的大数据企业参照执行);两年内年营收达3000万元以上,Z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认定为规上服务业企业,企业购置三层及以上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购房款5%Z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Z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9)肥东县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对获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或申报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Z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巢湖市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1、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5%的一次性奖励,Z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2、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50万元奖励。

 

合肥市各区县有企业想要申报市级大数据企业和省级大数据企业的,都可以咨询小编代办,已经帮多家公司成功申请。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卧涛集团,2012年成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软著登记、商标注册、财税筹划、股权设计、软件开发、高企认定、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在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务上万家企业,在业内拥有良好口碑。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