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7
2023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已经开始申报了,因为政府的补贴政策有时效性,今年合肥市、包河区、瑶海区、肥西县等都已经发布新的政策文件,小编就查询了最新政策文件,汇编整理了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各区县补贴政策和认定条件、范围,合肥市有想要申报认定大数据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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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各区县补贴政策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包河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00 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营业收入 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经开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当年大数据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4)高新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首次认定为市大数据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税收增长超20%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5)庐阳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1、认定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贡献补贴。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当年税收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税收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本条款与其他经济贡献指标条款不重复享受。
3、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政府优先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相关项目在庐阳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Z高不超过100万元。
(6)蜀山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1、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2、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大数据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4元/平方米、17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4元/平方米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蜀山经济开发区)
3、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4、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示范,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研发费用50%补贴,高不超过30万元。
(7)瑶海区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支持大数据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补贴;对复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8)肥西县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新注册企业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给予当年租金30%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新迁入的大数据企业参照执行);两年内年营收达3000万元以上,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贴。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认定为规上服务业企业,企业购置三层及以上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购房款5%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9)肥东县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对获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或申报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10)巢湖市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1、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补贴,Z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2、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3、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50万元补贴。
二、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在合肥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详见附件1《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相关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近三年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六)企业主营业务在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范围内,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择优标准。企业满足本办法第五条相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择优认定为大数据示范企业:
(一) 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含);
(二)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应大于50%(含);
(三)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引培、社会与经济效益等方面具示范作用。
除特殊说明外,大数据示范企业相关管理要求与大数据企业相同。
三、合肥市大数据企业代理申报费用
合肥市经开区大数据企业费用支出主要包含两个部分∶
1,申报咨询辅导费用(由咨询辅导机构收取)
2,专项审计报告(由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评定机构收取)
具体费用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四、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4《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准备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合肥市大数据产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认定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点击首页【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账号经系统管理员激活后(一个工作日以内)即可登录。
3.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局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合肥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大数据产业子系统,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资质或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存在问题的,予以退回并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各县区数据资源局对于初审未通过企业应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4.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企业,认定为“合肥市大数据企业”。
五、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数据资源局可在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登录线上系统进行初审。因申报材料不完善被退回的企业可在2023年5月17日前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提交县区审核。
关于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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