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批周至县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项目征集申报条件材料和补贴标准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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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机化发展项目

  申报条件:

  1. 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

  2.项目实施单位为农机专业合作社;

  3.项目优先扶持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合作社;

  4.原则上本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经营主体不纳入扶持范围。

  支持方向:

  建设1个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主要用于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特色产业种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标准化作业示范基地,推进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和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其中,特色产业种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

  二周至县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项目补助标准

  按照市级文件精神,下达我县机械化熟化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接到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的40%进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占比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60%。

  三、周至县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项目申报资料

  1.周至县2024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表;

  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9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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